中国足球协会男足青少年训练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试行)

第七条 申请单位应当聘用下列人员: (一)至少一名青训总监,具有中国足球协会甲级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教练员经历或者职业运动员经历; (2)每支精英队必须至少配备2名教练员(不包括守门员教练和体能教练):第2页(共6页)6-9岁球队,主教练至少为C级教练,其他教练至少为D级教练; 10- 对于12年队,主教练必须至少是B级教练,其他教练必须至少是D级教练; (三)至少1名专职守门员教练; (四)专职体能教练不少于1名; (五)专职或者兼职医务人员不少于2人; (六)聘请高水平外籍青训教练员(鼓励单位使用经中国足协“百人外教”项目认可的外籍教师开展培训工作); 上述六类人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能提供工资、社保、补贴发放记录等证明材料。 (七)有维护人员,保证训练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必要的体育技术保障人员; 以及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物业服务人员。 第八条 申请单位2018年应具备以下培训规模,2019年培训规模不低于2018年: (一)布局不少于50个培训单位(中学、小学、社会青少年培训机构) 、体校、职业俱乐部梯队),并利用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二)常年参加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不少于500人(每周训练3次以上),并按要求使用信息系统完成登记备案; (三)建立男子U7-U12单年龄段精英梯队,每个年龄段至少2队,每队不少于25名运动员,并按要求利用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备案; 第3页,共6页 (4) 精英梯队有稳定的训练计划,每年强化训练时间不少于100天; (五)积极配合中国足协“宝贝足球工程”开展相关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幼儿园足球活动。

全国青少年足球训练营_青少年足球协会介绍_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基地

第九条 申请单位的训练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先进、完整的青少年运动员训练计划; (二)有完备的教练员监督、管理和考核手段; (三)有完善的教练员培训计划和机制; (四)按要求参加中国足协青训总监、青训教练员培训课程; (五)举办当地青训教练员培训班,每年不少于4次,参加总人数不少于200人。 第十条 申请单位应在2018年开展过竞赛活动(可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单位),2018年竞赛组织符合以下要求: (一)采用中国足协统一要求的报名制度和竞赛管理制度; (2))比赛时间跨度不少于30周; (三)比赛总场数不少于500场; (四)参加总人数不少于2000人。 第十一条 中国足协对经批准的男子足球青训中心每年提供不少于150万元的经费补贴。 资金主要用于青训中心改善训练、竞赛、医疗、科研、教学等条件,以及教练员、运动员的聘用和培训。 第十二条 各青训中心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中国足协和地方体育产业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中国足球协会每年对青训中心的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凡被发现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资金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的,取消青训中心考核资格。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补贴。 第十五条 中国足球协会按照《中国足球协会青训中心评价办法》每年对青训中心进行一次评价。 第十六条 评估不合格的青训中心,给予“黄牌”警告,并视情况减少当年经费。 相关青训中心应在三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提供整改材料。 第二年的资金补助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分配。 连续两年未通过资格的,将被取消青训中心资格,并在国足系统内通报。 第十七条 青训中心的申报和评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 评价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