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足协7月26日发布的《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9年版)》《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9年版)》,中小学生获取国家一、二类足球运动员的途径如下:
一级运动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高中学生,可以申报足球一级运动员称号:
1.世界室内运动会、世界室内运动锦标赛:第一名9名参赛,第二至第四名7名参赛,第五至第八名5名参赛。
2、亚洲U18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7名参赛运动员,第二至第四名授予5名参赛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授予3名参赛运动员。
3、亚洲U15足球锦标赛:第一名奖励5名参赛运动员,第二至第四名奖励4名参赛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奖励2名参赛运动员。
4、全国中学生男子五人制足球联赛、全国中学生女子五人制足球联赛:分别授予3名参赛运动员一至第四名、1名参赛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
5、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中学生组:第一名参赛运动员7名,第二至第四名参赛运动员5名,第五至第八名参赛运动员3名。
6、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总决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女子)超级冠军赛:第1至第4名,授予7名参赛运动员;第5至第8名,授予5名参赛运动员;第9至第12名,授予3名参赛运动员。
7、全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女子组):第一名参赛运动员7名,第二至第四名参赛运动员5名,第五至第八名参赛运动员3名。
8、全国高中足球锦标赛:第一名参赛运动员7名,第二至第四名参赛运动员5名,第五至第八名参赛运动员3名。
9、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决赛):参赛7人获得第一名,参赛5人获得第二至第四名,参赛3人获得第五至第八名。
10、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高中组、初中组):奖励入选全国训练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初中、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1、世界室内运动会、世界室内足球锦标赛:参赛运动员分别授予1至4名、7名。
2、亚洲U18足球锦标赛:1至4名选手获得9名参赛运动员,5至8名选手获得7名参赛运动员,9至12名选手获得5名参赛运动员。
3、亚洲U15足球锦标赛:1至4名选手获得7名参赛运动员,5至8名选手获得5名参赛运动员,9至12名选手获得3名参赛运动员。
4、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中学生组:第一名参赛运动员7名,第二至第四名参赛运动员5名,第五至第八名参赛运动员3名。
5、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女子组)超级冠军赛:参赛运动员1至4名,5名至8名,3名至12名。
6、中华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女子组):参赛运动员获第一名9名,参赛运动员获第二至第四名7名,参赛运动员获第五至第八名5名,参赛运动员获第九至第十二名3名。
7、全国高中足球锦标赛:第一名参赛运动员9名,第二至第四名参赛运动员7名,第五至第八名参赛运动员5名,第九至第十二名参赛运动员3名。
8、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决赛):参赛7人获得第一名,参赛5人获得第二至第四名,参赛3人获得第五至第八名。
9、中国足球校园杯:
A.A组(U16-U19):参赛选手10人,获得第一名;参赛选手8人,获得第二至第四名;参赛选手4人,获得第五至第八名。
B.B组(U13-U15):第一名8名参赛运动员,第二至第四名4名参赛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2名参赛运动员。
10、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
A、高中组:奖励给各省(区、市)各组别入选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B.初中组:奖励入选各省(区、市)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11.全国体育学校杯:
A.U16组:第一名10名参赛运动员,第二至第四名8名参赛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4名参赛运动员。
B.U14组:第一名8名参赛运动员,第二至第四名4名参赛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2名参赛运动员。